承诺书

投标无行贿承诺书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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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标无行贿承诺书汇编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投标无行贿承诺书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够规范和严谨。

  2.对招标代理已移交的招标资料,审核不够细致、严格。

  3.招标重点环节管控工作不到位,招标计划申请、招标文件会签单等审批手续审核不严。

  二、整改情况

  1.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条款及时进行调整,形成模板。根据项目特点,对需求部门(分厂)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严格审核。

  2.规范招标资料。将招标代理机构2015年上半年移交的招标资料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对招标代理机构下半年即将移交的资料进行规范。

  3.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11月份约谈招标代理机构,对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期限,并从规范性及提高质量等角度对后续招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继续加强招标资料审核。需求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全流程严格审核。

  5.组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对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明确的工作细节在制度中进行明确。

  6.强化招标过程管控。编制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配套的考核细则。

  三、整改成效

  1.通过招标资料整改,招标文件质量有所提高,招标资料更加规范;

  2.通过约谈招标代理机构,理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使今后工作更加顺畅;

  3.通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配套考核实施细则,对招标工作流程各个细节进行了梳理。下一步修订的《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后,将强化公司招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考核,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及效率。

第2篇: 投标无行贿承诺书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 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 ,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四、中标合同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每笔的税费为招标人当次支付金额的 %)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

  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3篇: 投标无行贿承诺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工程及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管理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

   (二)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及备品备件。

   (三)2万元以上的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第三条公司成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供应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主管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常设成员企管、供应负责人担任,设立一名临时成员,根据标的确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标投标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招标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第六条供应部在接到需要招标的物资计划后应及时申报(填写招标申请书),总经理批准后、按拟定办法组织以下工作(基建工程由办公室组织生产工程由生产组织):

   1.拟订标书(或招标书)。填写招标通知书,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原则上提前三天发送招标组成员。

   2.发布公告或邀请(公告应在企业内部以多种形式公告)。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拟定审查报告(招标会宣读)。

   4.组织招标会议。

   第七条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人证明;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优质、优价、诚信参与竞争。凡采取违法、违规、违纪及其它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招标小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公司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有权否决。

   第九条项目管理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予的经济实体或其亲属所办的经济实体没有投标资格。

  第三章投标

   第十条投标可以采取会议、书函两种形式,也可以分开进行,但是要坚持能集中就集中的原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物资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第十二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投标的文件,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书面提交我公司。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领导小组评标专家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十月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标书的内容、形式可决定是否收取投标押金,如需要收取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需要收取押金的在资质审查检束后收取。解标后未中标者立即退还,中标者作为合同保证金使用。

   第十四条对于竞争特别激烈,或投标人超过7户以上的可以采取两步投的办法,先进行初投选定正式投标人。

  第四章开标、评标、中标

   第十五条对于收取押金、标书费的招标项应采取公开解标的办法,其余标书由领导小组决定开标办法。

   第十六条开标前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标书秘密,

   第十七条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开标、评标、中标过程进行纪录。定标后,应当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结果等记录上签名,以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对于特大或特别标书,可以确定两家以上中标,由公司组织专人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后确定。

   第十九条一般情况下,两户以下标书为无效标书,应组织重新招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各组织对于应招标物资、原材料应尽早安排,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有意规避招标,对于有意规避者要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招标物料因时间或特殊原因不能招标的必须履行招标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可免于招标。

   第二十二条对于已经过招标重复进购物资可免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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