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古诗(锦集5篇)

| 点击:

【www.stqhjy.com--诗】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中国悠久灿烂的文化长河中诞生了许多杰出的诗人。为了培养我们的创造性思维,我们可以欣赏和解读王安石的古诗。它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根源,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髓。哪些古诗值得一读?根据您的需要,作品小结家庭编辑专门编写了《北宋著名诗人王安石古诗》。欢迎阅读。我希望工作总结主页编辑的分享能对你有所帮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王安石的古诗(锦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王安石的古诗篇1

王安石《梅花 / 梅》原文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全文赏析

“墙角数枝梅”,“墙角”不引人注目,不易为人所知,更未被人赏识,却又毫不在乎。“墙角这个环境突出了数枝梅身居简陋,孤芳自开的形态。体现出诗人所处环境恶劣,却依旧坚持自己的主张的态度。

“凌寒独自开”,“独自”,语意刚强,无惧旁人的眼光,在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屹立不倒。体现出诗人坚持自我的信念。

“遥知不是雪”,“遥知”说明香从老远飘来,淡淡的,不明显。诗人嗅觉灵敏,独具慧眼,善于发现。“不是雪”,不说梅花,而梅花的洁白可见。意谓远远望去十分纯净洁白,但知道不是雪而是梅花。诗意曲折含蓄,耐人寻味。暗香清幽的香气。

“为有暗香来”,“暗香”指的是梅花的香气,以梅拟人,凌寒独开,喻典品格高贵;暗香沁人,象征其才气谯溢。

首二句写墙角梅花不惧严寒,傲然独放,末二句写梅花洁白鲜艳,香气远布,赞颂了梅花的风度和品格,这正是诗人幽冷倔强性格的写照。诗人通过对梅花不畏严寒的高洁品性的赞赏,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洁,又用“暗香”点出梅胜于雪,说明坚强高洁的人格所具有的伟大的魅力。作者在北宋极端复杂和艰难的局势下,积极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独心态和艰难处境,与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这首小诗意味深远,而语句又十分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

写作背景

王安石变法的新主张被推翻,两次辞相两次再任,放弃了改革。这首诗是王安石罢相之后退居钟山后所作。

王安石的古诗篇2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全文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写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王安石的古诗篇3

王安石《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原文

伊吕两衰翁。历遍穷通。一为钓叟一耕佣。若使当时身不遇,老了英雄。

汤武偶相逢。风虎云龙。兴王只在笑谈中。直至如今千载后,谁与争功。

全文赏析

这首词歌咏伊尹和吕尚“历遍穷通”的遭际和名垂千载的功业,以抒发作者获得宋神宗的知遇,在政治上大展宏图、春风得意的豪迈情怀。它不同于一般古代诗人词客种笼统空泛的咏史作品,而是一个政治家鉴古论今的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全词通篇叙史论史,实则以史托今,蕴含作者称赞明君之情,这正是本篇的巧妙之处。

起句“伊吕两衰翁,历遍穷通”从穷、通两个方面落笔,写伊尹、吕尚前后遭际的变化。伊尹,原名挚;尹,是他后来所担任的官职。传说他是伊水旁的一个弃婴,以“伊为氏,曾佣耕于莘(《孟子·万章》):“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莘,古国名,其地在今河南开封附近),商汤娶有莘氏之女,他作为陪嫁而随着归属于商,后来得到汤王的重用,才有了作为。吕尚,姜姓,吕氏;名尚,字子牙,号“太公望”。传说他直到晚年还是因顿不堪,只得垂钓于渭水之滨,一次,恰值周文王出猎,君臣才得遇合,他先辅文王,继佐武王,终于成就了灭商兴周之大业。伊、吕二人的经历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都是先穷而后通,度过了困窘之后才遇到施展抱负的机会的,所以说他们“历遍穷通”;吕尚显达的时候,年岁已老了,所以称作“衰翁”。封建时代的士人由穷到通,总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侥幸成分,也就是说,能够由穷到通的毕竟是少数,此并言“伊吕两衰翁”,伊尹佐汤时年老下否,书无明文,此是连类而及。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若使当时身不遇”。作者颇有自许之意。“若使”即假如。当伊、吕为耕佣、钓叟之时,假如不遇商汤、周文,则英雄终将老死岩壑。伊、吕是值得庆幸的,但更多的士人的命运却是大可惋惜的,因为那些人没有被发现、被赏识、被任用机会,他们是“老了”的英雄,亦即被埋没了的英雄。

下片,“汤武偶相逢”中的“偶”已经点明了“君臣遇合”的偶然性,可是,一旦能够遇合,那就会出现“风虎云龙”的局面。《易·乾·文言》:“云从龙,风从虎,对人作而万物睹。”意思是说,云跟随着龙出现,风跟随着虎出出,人世间如果出现了圣明的君主,那末,在谈笑之间就轻而易举地完成了兴王道、建国家的大事业。伊、吕有真实的本领,果然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这样,才真正称得起是人才。因这这是问题的实质之所在,所以“兴王”一句在全词中是很有分量的。结尾,也是对这一句的引申,说伊、吕不仅功盖当世,至今超越千载,也没有人能够与之匹敌。在歌颂伊、吕的不朽功业的背后,伊、吕的遭适明主和建立功业对于王安石来说,无疑是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他从中受到了鼓舞,增强了推行变法的决心和勇气。

王安石的古诗篇4

王安石《同学一首别子固》原文

江之南有贤人焉,字子固,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淮之南有贤人焉,字正之,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二贤人者,足未尝相过也,口未尝相语也,辞币未尝相接也。其师若友,岂尽同哉?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曰,学圣人而已矣。学圣人,则其师若友,必学圣人者。圣人之言行岂有二哉?其相似也适然。

予在淮南,为正之道子固,正之不予疑也。还江南,为子固道正之,子固亦以为然。予又知所谓贤人者,既相似,又相信不疑也。

子固作《怀友》一首遗予,其大略欲相扳,以至乎中庸而后已。正之盖亦常云尔。夫安驱徐行,轥中庸之庭,而造于其室,舍二贤人者而谁哉?予昔非敢自必其有至也,亦愿从事于左右焉尔。辅而进之,其可也。

噫!官有守,私系合不可以常也,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

全文赏析

《同学一首别子固》是王安石在青年时期所写的一篇赠别之作,虽然是赠别的,但是却没有世俗常见的惜别留念之情。文章明着写的只有两个人,但实际上却有三个人:曾巩、孙侔两人虽然平时没有来往,却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都相互信任。文中指出这正是“学圣人”的共同之处,同时还表达了作者想和两人建立共同进步、相互勉励、相互鞭策的君子之谊,早点达到圣贤倡导的最高境界。

《同学一首别子固》开篇简约地介绍了二贤人曾巩和孙侔;中间叙述曾巩和孙侔虽然素不相互交往,但是都学圣人,所以能相似,又相信不疑,彼此勉励,“欲相扳以至乎中庸而后已”;最后说明回赠“同学一首别子固”的意图,是为了互相告诫和互相慰勉。此文感情真挚,言简意赅,层次分明,采用陪衬手法,以孙侔陪衬曾巩,则更加突出了曾巩,同时又把自己的看法融入其中,使之互相映衬,令人回味无穷。

《同学一首别子固》笔法紧凑,开合有度,清人金圣非常欣赏此文,评曰:“此为瘦笔,而中甚腴。”

王安石的古诗篇5

wWw.gZ85.CoM

王安石《登飞来峰》原文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飞来山 一作:飞来峰)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只缘 一作:自缘)

全文赏析

山是高耸的,塔是高耸的,山顶上的塔更是高高耸立的。飞来峰和它上面的宝塔总共多高?不知道。诗人只告诉我们,单是塔身就是八千多尺——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诗人还讲了一个传说:站在塔上,鸡鸣五更天就可以看见海上日出。请想想飞来峰那耸云天的气势吧!

从全诗看,“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的胸襟境界,只有登上天外飞来的高峰才能触发得出;但无“闻说鸡鸣见日升”作铺垫,亦引不出此等胸襟境界。

只有登上“飞来山上千寻塔”,才能用见日出闻天鸡的故实;也只有在天外飞来的高峰见日出闻天鸡,才能导出不畏末俗乱真、站得高看得远的胆识气概。思绪条贯,勾连紧密;天衣无缝,一气呵成;前后关照,浑然一体。

写作背景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夏,诗人王安石在浙江鄞县知县任满回江西临川故里时,途经杭州,写下此诗。是他初涉宦海之作。此时诗人只有三十岁,正值壮年,抱负不凡,正好借登飞来峰一抒胸臆,表达宽阔情怀,可看作实行新法的前奏。

本文来源:http://www.stqhjy.com/gushiwen/91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