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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故乡观后感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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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学的故乡观后感精选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心若无尘,岁月生香。

  利用两天时间看完了央视大型纪录片《文学的故乡》,跟随摄像机的镜头,聆听了中国当代文坛颇负盛名的六位作家的“文学的故乡”情结,跟随他们的脚步去寻觅他们梦中的,文学中的,内心深处从未远离过的故乡,这故乡既是现实版的他们出生、成长、生活过,养育过他们的地方,又是培植他们文学梦想生根发芽繁茂生长的沃土,是他们最初倾听大地声音,感知大自然脉搏,用文学与之交流的地方,更是他们的人生开始,出发,离开又回归的精神家园。在他们所书写的每一部作品里,都有故乡的影子影影绰绰,摇曳生姿。他们也一直在为故乡而书写,而创作,他们的作品就是故乡以另一种方式而存在的盛大场景或影像。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处处是故乡的风景,人物,地理,生态,风俗,语言,生存状态以及繁盛与衰落的斑驳痕迹。故乡为他们的文学创作提供了肥沃土壤,也带给他们极富灵感和美学智慧的文字书写,让他们行走在故乡纵横交错的阡陌上,有一种或天马行空,或想象空灵,或踏实轻快的可靠感,安全感,依附感。

  故乡在远方,也在每个人的心头。故乡的小路,桥梁,山川,草木,湖洼,庄稼,房屋,鸟雀,以及亲人,邻居,同学,玩伴等等,永远都是抹不去的记忆,是岁月留下来让人怀念和咀嚼的食粮。它像一本厚重的书籍,每一页都写满熟悉的景致和故事,流淌着质朴而本真的乡土气息,它在岁月的镌刻中隽永,又在时光的流转中芬芳。无论你离开多久,混得多么风光,成就了多大的事业,只要你踏上故乡的土地,你永远都是故乡记忆中那个赤条条来,在它敞开的怀抱里吮吸着奶汁,踉踉跄跄学走路,摔倒了糊了一身泥水再爬起来的仔伢子,蛮女子,是听见乡音就想流泪,闻见饭香味就喊肚子饿,看到亲人同学发小就想凑上去拥抱一下的瓜女子傻小子。

  作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尽管,六位作家来自不同的地域,有各自不同的成长经历,和故乡千丝万缕的联系中有过饥饿、痛苦、离别、奔袭、出走等形态各异的记忆,但故乡是包容的故乡,丰盛的故乡,大气的故乡,温暖的故乡,你随时可以离开,也能随时随地回来,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人一物都不会嫌弃你的义无反顾,鄙视你的说走就走,看轻你的毫无影踪。当你回头面对它、走近它的时候,它始终还是表里如一的,热心热情的,含蓄谦恭的,不燥不孬的。

  贾平凹说,故乡就是以父母存在而存在的,父母不在了,那个故乡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字面上的故乡。

  阿来说,故乡是自己的一个投影,写故乡就是写自己。

  迟子建说,我出生在漠河北极村,那里的炊烟也是一种无声的语言,那里的每一粒雪,对我来说都是有感情的。

  毕飞宇说,我有过故乡,只不过命运把它切开了,分别丢在了不同的地方,命运让我这样,我就这样了。只要我在那片土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看作是我的故乡。

  刘震云说,故乡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就是语言。当一些人的心事无处诉说时,我就坐到了他们身边。

  莫言说,山东高密乡既是我精神的故乡,也是我文学的故乡。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更是人文主义的高度凝练,当作家们把自己的身体和思想,语言和艺术都深深根植于故乡的泥土中时,他们都是有根基的语言大师,是接地气的文学创作者。在他们的笔下,故乡是辽阔博大的,是充满无穷魅力和温润气息的,是不断汹涌着灵感源泉的风水宝地。他们重走故乡路,双脚沾满新鲜的泥土,眼中充满深情的泪水,耳际回响着童年、少年和青年时的乡音,他们的行走是把灵魂重置于故乡的山山水水间来洗涤和重塑,用文学的方式开辟和重现更广阔雄宏的故乡图景。

  他们在行走中探寻文学的根基,寻觅曾经作品中呈现的故事原貌,人物形象,情感归属。就像贾平凹翻越秦岭,在故乡商洛棣花的沟沟塬塬行走,在丹江边,在清风街寻踪问源;像阿来,在四川阿坝嘉绒藏区拍摄高寒花草植被,在摩梭河边回想诗歌的爆发,在宏大的吐司官邸面前摩挲,观看藏民转经筒,和家人、乡邻围着篝火跳锅庄;像迟子建,在北极村的雪地里行走,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嗅闻花香,寻觅成名作品的创作秘密,在苍莽林海寻觅驯鹿的身影;像毕飞宇,在苏北水乡的河道水岔,乡间老街辗转留恋,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乡,寻找曾经生活过的老屋和邻居;像刘震云,带着外孙女云游中原大地,和老亲娘舅亲切攀谈,在母校向学弟学妹讲述他的故乡情怀;像莫言,用行走来回忆曾经艰难的成长之路,通过抚摸故乡的脉搏,激发写作的蓬勃灵感,他在故乡的大地上,尽情展示着他文学里高密东北乡的秘密……可以说,是故乡的山水人情造就了大家们的文学智商,也是故乡的贫穷与富有,闭塞与开放,荒凉与温暖成就了他们对文学的驾驭能力,丰富和孕育了名家们的眼界、思想、情愫和综合素养,让他们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越走越有力。他们踏实地行走,勤奋地创作,坚定地探索,痴迷地热爱,才为读者奉献出了《秦腔》,《尘埃落定》,《额尔古纳河右岸》,《青衣》,《温故一九四二年》,《红高粱》等一大批当代优秀的文学经典著作,从而奠定了他们在中国文坛的大家地位。

  通过观看这部纪录片,也给予我们广大文学爱好者一个思想拷问: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故乡与文学的合理关系?我们有没有把心中的故乡与文字的书写紧密结合起来?我们热爱文学的那片净土究竟与故乡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诚然,我们大多数人仅仅只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远远达不到那些文学名家们的思想境界和文学信仰,对他们,我们除了仰望就是尊敬,除了拜读他们的大作,就是从他们的作品中汲取养分,潜心学习,从而丰富阅读面,充实自我,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真正的文学爱好者。但我们也可以在小我的天地里,学着怎么去亲近故乡,理解和融入故乡,在日常的书写中,缩短与故乡的距离,让文学的清涧在心中潺潺流淌,让故乡的原风景成为我们书写文字,执着于文学的隽永底色。

  假如我们远离了心中的故土,文学的故乡,也许我们就永远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这一定是不容置疑的!

【篇二】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篇三】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篇四】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文学的故乡对我来说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名词,虽然第一次听说,不过这个偏正结构的词汇里却能让我感到热爱的文学是个极其温暖的存在,它是有故乡的,它是一个精神的家园,它永远不会离开,而是一直伴随着你,陪你走过荒芜、走过丰收、走过喜悦嬉笑、走过悲伤哀愁,在你的周遭,不断地陪着你,心绪不平的时候可以到里面站卧坐走,也可以在里面驰骋飞腾,这个世界是独独属于你的,孤独也好,欣喜也罢,它只是你的一个自我空间。

  同样能感受到的还有那个真正的故乡,正如《文学的故乡》这本书里的六位作家一样,东西南北中,每个人代表着一个地域,每个人都有着生长的记忆,他们的作品在这些成长经历中汲取着丰富的养分,童年的经历——这些人的童年都有着农村的生长经历,他们的童年生活和我们的童年经历也都差不太多,看着觉得很亲切——为他们的作品提供了充足的滋养,这点几乎成了他们的共识,莫言、贾平凹、刘震云、阿来、迟子建、毕飞宇,自己的童年经历竟然能和这些大名鼎鼎的作家有相同的部分,似乎对自己也是一种鼓舞,看到这些大作家讲述自己最开始的创作经验,讲到他们开始写作的经历,讲到他们开始也不知道怎么写,也是要绞尽脑汁地写,还要承受到退稿的折磨,看到这些的时候觉得这些大作家也不再是神坛上的神明,好像和我们普通人也差不多嘛,感觉写作也不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觉得遥不可及了。

  这些作家们记忆中的故乡,都是很多年前的存在了,有些变化巨大,早已不是曾经的模样了,真的要感谢张同道老师,是他的这个拍摄《文学的故乡》纪录片的想法让我们看到了文学家们的成长、他们的故乡、他们曾经的生活是怎么变成了文学素材和给养,如何化作了一篇篇不朽的著作,一代一代地影响着我们这些对文学和精神世界有着无限向往的年轻人,将本属于作者的真实的故乡转化成了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精神居所。

  故乡不再是物化的故土,而成为虚化升华了的精神实体,它可以不再依附任何一块土地而永远地存续,并能跨越语言、国界,为更多的人所感受、所喜爱,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能认识文字、能独自阅读、能沉浸于文学世界的人,是富有的人,尽管这种富有不代表着物质上的富足,但是他们真的却能体验到无穷无尽的财富。能通过文字创造一个文学世界的人是一座座藏满宝藏的大山,他们为我们埋藏了许许多多等待开采的珍宝,对于他们而言,真正的财富来源可能就是他们的人生阅历,这些阅历越丰富、越坎坷,文学的资源就越源远流长,在这些阅历里面,孕育自己生命、哺育自己成长起来的故乡或许就是那最初的也是最最重要的源泉。

【篇五】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篇六】文学的故乡观后感

  系列纪录片《文学的故乡》,其中,莫言、阿来都令人印象深刻。这期《读库》首篇是莫言的完整采访稿,还增加了很多内容。

  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采访就从这里开始。东北乡的历史其实在莫言作品中早已被人们熟知:三不管地带,三年自然灾害,以及这里的女人和男人们。

  莫言的童年记忆是饥饿,五六岁正值三年自然灾害,喇喇草混麸皮捣碎吃,还不管饱。还有阶级出身,富裕中农是一切不公平对待的合理解释。也因此只能上完小学,成了全日制放牛娃,有了独立思考的时空。

  除了这些特殊的历史背景外,还有家庭,标准的严父慈母,才有了对文字的积累,和对母性的感悟。一个半大孩子由于腿生疮动不得,就趴在墙上看报纸(过年时糊的)。父亲认可的休闲是看新华字典和医书。小脚母亲操持一大家十几口人的伙食和家务。

  莫言说,最开始写小说是时髦,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后的创作是灵感,小时候积淀的故事都涌出来。生花妙笔可遇不可求,天时地利人和都要有。谢天谢地!

  文学需要土壤,那什么样的土壤适合文学生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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